約
16章
13節
注1
那靈的工作,第一是使世人知罪自責,第二是作實際的靈,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的實際。這是叫子的一切所是、所有,對信徒成為實際。凡父的所是和所有,都具體化於子,(
西二9
,)凡子的所是和所有,都藉著那靈向信徒宣示為實際。(
14~15
。)這就是叫子與父同得榮耀。因此,這乃是三一神作到信徒裡面,並與信徒調和。第三,那靈要宣示要來的事,這些事主要的是啟示在啟示錄裡。(
啟一1
,
19
。)那靈三方面的工作,符合約翰三部分的著作:福音書、書信和啟示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