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章 17節 注1
  這就是在主的生命,神聖的生命裡,在主的愛,並祂結果子的使命裡彼此相愛。生命是源頭,愛是情形,結果子是目標。倘若我們都憑著主生命這源頭,在主愛的情形裡,並為著結果子的目標而活,我們必定會彼此相愛。不同的生命源頭,不同的情形,或不同的目標,會使我們分離,不能彼此相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