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 1章 31節 注1
  疾病是罪的結果,也是人因著罪,在神面前不正常光景的標記。奴僕救主拯救罪人所行的第四件事,就是醫治他們身體和屬靈的疾病,使他們恢復正常,(34,三10,六5,13,56,)能服事祂,這是祂福音服事的另一部分。本福音記載了九件事例,說明這樣的醫治。(30~31,40~45,二3~12,三1~5,五22~43,七32~37,八22~26,十46~52。)
可 1章 31節 注2
  先得醫治,然後服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