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章 13節 注1
  13~29節,是王所頒布國度憲法的第七段,也是最後一段,論到國度子民生活和工作的根基。
7章 13節 注2
  引,直譯,引開。下節者同。
7章 13節 注3
  這裡的毀壞,不是指人的沉淪,乃是指人行為和工作的毀壞。(林前三15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