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章 11節 注1
  直譯,邪惡。
7章 11節 注2
  直譯,贈品。
7章 11節 注3
  這是一個大的應許,確保國度子民是在他們諸天上之父的看顧和供應之下。因此,他們足能成全國度的新律法,並活在國度的實際裡,使他們能進入國度的實現裡。
7章 11節 注4
  在與本節平行的路十一13,不是說「好東西,」乃是說「聖靈,」因為路加所著重的是福音的福,其中心乃是那靈。(加三814。)馬太所強調的既是諸天的國,「好東西」就該是指國度實際的福,如五~七章所啟示的,作贈品贈給國度的子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