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46節 注1
  國度子民在國度的實際裡,遵行國度的新律法,就能在國度實現時,得著賞賜。賞賜與救恩不同,一個人可能得救了,卻得不著賞賜。(見來十35注1。)
5章 46節 注2
  稅吏是替羅馬政府收稅的人,他們幾乎個個濫用職權,假借名義,訛詐勒索。(路三12~13十九28。)納稅給羅馬政府,令猶太人非常痛苦。百姓藐視那些從事收稅的人,認為他們絲毫不值得尊重,(路十八9~10,)因此將他們與罪人同列。(九10~1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