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25節 注1
  原文意,法律上的對頭,原告。
5章 25節 注2
  在路上,表徵我們今生還活著的時候。
5章 25節 注3
  「趕緊…和息,」免得你或你的對頭死了,或是主回來了,那時就沒有機會與你的對頭和好。
5章 25節 注4
  這要在基督回來時,發生於祂的審判台前。(林後五10羅十四10。)審判官是主,差役是天使,監是懲治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