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22節 注1
  2127333843節「你們聽見」的話,是舊時代的律法;222832343944節「我告訴你們」的話,是國度的新律法,補充舊時代的律法。
5章 22節 注2
  弟兄一辭,證明王這裡的話是對信徒說的。
5章 22節 注3
  舊時代的律法對付殺人的行為,(21,)國度的新律法卻對付怒氣,就是殺人的動機。因此,國度新律法的要求,比舊時代律法的要求更深,需要新造更高級的生命來應付。
5章 22節 注4
  本節有三種審判。第一種是城門口的審判,這是區域的審判。第二種是議會的審判,這是較高的審判。第三種是神藉著火坑的審判,這是最高的審判。新王用猶太背景的表號,題到這三種審判,因為祂的聽眾全是猶太人。但對國度的子民(新約的信徒),這些審判都是指主在基督審判台前的審判,如林後五10羅十四1012林前四4~5三13~15太十六27啟二二12來十2730所啟示的。這清楚的啟示,新約的信徒雖然得了神永遠的赦免,但他們若干犯這裡所頒布國度的新律法,還是難逃主的審判,不是叫他們滅亡,乃是叫他們受管教。然而,我們干犯國度的新律法時,若悔改認罪,就必得赦免,並蒙主耶穌的血洗淨。(約壹一79。)
5章 22節 注5
  直譯,說。
5章 22節 注6
  拉加,意即愚蠢、廢物。一種輕蔑的說法。
5章 22節 注7
  由祭司長、長老、律法師和經學家組成的議會,是猶太人的最高法庭。(路二二66徒四5~615五273441。)
5章 22節 注8
  魔利,意即傻瓜,希伯來文定罪的說法,指背叛者。(民二十10。)這辭比輕蔑的說法「拉加」更為嚴重。
5章 22節 注9
  希臘文,Gehenna,幾欣拿,等於希伯來文的GeHinnom,欣嫩谷,又稱為陀斐特;(王下二三10賽三十33耶十九13;)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深谷,是該城的垃圾場,各種污物和罪犯的屍體,都扔在那裡焚燒。由於那地的火不熄,就成了永刑之處,火湖(啟二十15)的象徵。這字也用於29~30十28十八9二三1533可九434547路十二5雅三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