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17節 注1
  17~48節是王在山上所說的第三段話,論到諸天之國子民的律法。
5章 17節 注2
  成全律法,在這裡的意思是:(一)基督在積極方面遵行了律法;(二)基督在消極方面藉著十字架的代死,滿足了律法的要求;(三)在這一段裡,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補充了舊律法,正如祂不斷的說「但是我告訴你們」(222832343944)所表明的。基督遵行了律法,使祂有資格藉著祂十字架的代死,滿足律法的要求。基督藉著祂十字架的代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,帶進復活的生命以補充律法,完滿的成全律法。舊律法,就是較低的律法,帶著要人遵行的要求,並人必須受懲罰的條件,已經過去。國度的子民是父的兒女,現在只需要憑著復活的生命,就是父永遠的生命,成全新律法,就是更高的律法。舊律法是藉摩西賜的,新律法是基督親自頒布的。

 關於律法,有誡命與原則兩方面。律法的誡命,因著主來得了成全和補充;律法的原則,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為信仰的原則所頂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