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15節 注1
  斗是量谷的器具。點著的燈放在斗底下,光就照不出來。國度子民既是點著的燈,就不該被與食物有關的斗遮蔽。關心食物叫人憂慮。(六25。)
5章 15節 注2
  光好比山上的城,照亮外面的人;而燈台上點著的燈,照亮「家裡的人。」如同山上的城,光是不能隱藏的;如同燈台上的燈,光是不該隱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