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章 11節 注1
  這禮服是詩四五14的錦繡衣服所豫表的,也是啟十九8的細麻衣所象徵的。(見該處注2。)這就是五20,得勝信徒超凡的義。(見該處注1。)那沒有穿婚筵禮服的人是得救的,因他已來到婚筵中。他已接受基督作他的義,使他在神面前得稱義;(林前一30羅三26;)但他沒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觀的義,(腓三9,)使他能有分於諸天之國的享受。他已經蒙召得救了,但他沒有被選上享受諸天的國,那是單單為著得勝信徒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