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章 31節 注1
  在路十五1~211~32,主將猶太教的首領比喻為大兒子,將稅吏和罪人比喻為小兒子。但在這裡,主以相反的次序比喻他們。這指明猶太人是神的長子,(出四22,)有長子的名分;但因著他們不信,長子名分就轉移給成了神長子的召會。(來十二23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