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7節 注1
  從羅波安起,大衛的國分裂了。(王上十一9~12十二1~17。)十二支派中,有一個支派是為大衛的緣故,(王上十一13,)也就是為基督留下來的。基督需要一個屬大衛家的國,因祂必須生為大衛王位的繼承人。

 大衛的國分裂之後,成了兩部分。北部稱為以色列國(普遍性的名稱),由以色列的十個支派組成;南部稱為猶大國(地方性的名稱),由猶大與便雅憫兩個支派組成。以色列國雖比猶大國更普遍,但在基督的家譜裡,連一個以色列王的名字也沒有。他們被除外,因為他們不是聯於基督,而是為著基督以外的事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