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章 16節 注1
  門徒求主解散群眾,好叫他們去為自己買食物;(15;)主卻叫門徒給群眾吃。門徒的觀念是要人作事,這是律法的原則;但主的觀念是要給人享受,這是恩典的原則。
14章 16節 注2
  在這段神跡的記載中,聖靈啟示的用意是要指出,跟從屬天君王之人真正的需要,乃是正確的食物,以滿足他們的飢餓。基督的門徒不知道這需要,跟隨的群眾也不知道,屬天的王卻知道,並且要行一個神跡,使人對於他們真正的需要,和祂對這需要的供應,有深刻的印象。他們惟一的需要,乃是祂復活的生命,以滿足他們屬靈的飢餓,就如這神跡所表明的。

 屬天君王所行的,也有力並清楚的指明,當人在這棄絕主的世界跟從祂時,祂要供應他們的需要。這符合祂在屬天憲法中所說,國度子民不需要為飲食憂慮的話。(六31~33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