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章 8節 注1
  主在這裡指明第三個轉換,就是維持主權的轉換,從安息日轉到安息日的主。祂是安息日的主,有權更改安息日的規條。因此,主給定罪人的法利賽人三重的判決。祂是真大衛、更大的殿、安息日的主。所以當安息日,無論祂喜歡作什麼,祂都能作;並且無論祂作什麼,都是祂所稱義的。祂是在一切儀式和規條之上。既然祂在這裡,人就不該注意任何儀式和規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