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
12章
20節
注1
猶太人習慣用蘆葦作笛子。當蘆葦壓傷了,他們就折斷。他們也用麻燃油作火把。油用盡了,麻冒煙,他們就吹滅。主的百姓有些就像壓傷的蘆葦,不能吹出樂音;有些就像冒煙的火把,不能發出亮光。然而,主不折斷壓傷的蘆葦,也不吹滅冒煙的火把。
太
12章
20節
注2
直譯,冒煙。
太
12章
20節
注3
原文指用麻所紮成的火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