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章 27節 注1
  一切,指父賜給子的一切遺民。(約三27六374465十八9。)這話含示,智慧通達的人棄絕子,是因父不樂意將他們賜給子。
11章 27節 注2
  不僅是客觀的知識,乃是完全的認識。關於子,只有父有這樣的認識;關於父,也只有子和子所啟示的人,才有這樣的認識。因此,要認識子,就需要父的啟示;(十六17;)要認識父,也需要子的啟示。(約十七626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