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
11章
27節
注1
一切,指父賜給子的一切遺民。(
約三27
,
六37
,
44
,
65
,
十八9
。)這話含示,智慧通達的人棄絕子,是因父不樂意將他們賜給子。
太
11章
27節
注2
不僅是客觀的知識,乃是完全的認識。關於子,只有父有這樣的認識;關於父,也只有子和子所啟示的人,才有這樣的認識。因此,要認識子,就需要父的啟示;(
十六17
;)要認識父,也需要子的啟示。(
約十七6
,
26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