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章 9節 注1
  十二使徒(受差遣往以色列家去,不是往外邦人那裡去)是工人,配得他們的食物,不需要隨身攜帶生活必需品。(然而,主的工人受差遣往外邦人那裡去,應當對外邦人一無所取─約三7。)等到主被以色列家完全棄絕時,這原則就更改了。(路二二35~38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