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章 27節 注1
  這表徵凡觸著基督這贖罪祭的,就被分別且聖別了,也會棄絕罪,並使肉體受對付,因為基督作贖罪祭,在十字架上已經對付了罪和我們有罪的肉體。(羅八3。)
6章 27節 注2
  這表徵那藉著作贖罪祭之基督的血蒙救贖的人,他日常的行事為人(由衣服所表徵—賽六四6上)該在分別、聖別的範圍裡受對付。(參弗四22~24。)我們應當看重基督的血,絕不可將它當作俗物。(參來十29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