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章 26節 注1
  獻贖罪祭的祭司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這祭物,表徵那以基督為贖罪祭服事罪人的,是在分別、聖別的範圍裡,就是在召會的範圍裡,享受基督為贖罪祭。(參16注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