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章 3節 注1
  在1~2節,我們順從神的根據乃是:(一)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自己,是我們獨一的目標(沒有偶像;)(二)神所完成的工作,是為著我們的享受和安息(祂的安息日;)以及(三)神工作的結果—作基督身體的召會,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與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調和成為一個實體,作終極完成之基督的擴大,作神的居所、神的具體化身、神的彰顯、並神永遠的顯出(祂的聖所。)順從神就是尊重祂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,認同祂所是的一切和祂所成就的一切。藉著順從祂,我們就領受祂豐盛的祝福。(4~13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