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
26章
16節
注1
第一層的懲治,(
16~17
,)表徵我們的靈,甚至我們的身體會軟弱患病,(參
林前十一29~32
,
雅五14~16
,
約壹五16
,)以致我們失去視力和生命,(參
啟三1
,
17
,)仇敵要享受我們所作的工,使我們所作的歸於徒然。不僅如此,我們會變得軟弱,以致無法在仇敵面前站立,要從他們面前逃跑。
利
26章
16節
注2
直譯,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