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章 27節 注1
  這表徵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必須長到復活(第八天,就是新的一周開始—約二十1)的程度,才能蒙神悅納,獻給祂作食物。這要求我們學習如何拒絕天然的生命,而在復活裡憑神聖的生命而活。(加二20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