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章 18節 注1
  18~20節所列各種的殘疾,有以下的意義:瞎眼,表徵因缺少基督作光照的光而短缺視力。(參約八12。)瘸腿,表徵因缺少加力的基督而無力行動。(參腓四13。)塌鼻子,表徵在事奉神的事上,缺少基督作感覺的能力。(參歌七4下。)肢體畸形,表徵越過了基督,並過度接觸基督之外的事物。(參林後十13。)折腳折手,表徵我們這人的某些部分,在基督裡是不完備的。(參提後三16~17。)駝背,表徵因著缺少對屬天基督的經歷,只能看見地上的事,看不見天上的事。(參西三1~3。)矮矬,表徵在生命的長大上,缺少基督的身量。(參弗四13。)眼睛有毛病,表徵因著缺少對基督完滿的看見,而對屬靈的事物沒有完全的眼光。(參徒十八24~28。)長癬,表徵因著缺少基督的靈,(參腓一19~20,)在生命上有不正常的表現,不只自己感覺不適,也使別人難過。長疥,表徵因著缺少活基督,(參腓一21上,)有些事使自己不舒服,並且這些事所表顯出來的也叫別人為難。外腎損壞,表徵因著嚴重的缺少經歷基督作生命,以致屬靈的繁殖功能受到破壞。(參約十五5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