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
21章
11節
注1
大祭司甚至不可為父母的死玷污自己,表徵當我們擔負最高的祭司職分,與神有最親密的交通時,我們應當約束自己天然的情感,甚至不可因著對父母的情感而玷污自己。(參
太十37
,
十二46~50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