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 1章 5節 注1
  基督作為燔祭,被人宰殺。(賽五三7,太二七31,徒二23,腓二8。)
利 1章 5節 注2
  或,公牛犢。
利 1章 5節 注3
  神訓練祂的選民藉著祭司敬拜祂、有分於祂。(5~8,二2,三2,四5,10,五8。)祭司豫表基督是神的祭司,(來五5~6,)為我們將祂自己獻給神。(來九14,26,十10。)基督既是供物,又是祭司。祂是神選民敬拜並享受神惟一的路。
利 1章 5節 注4
  灑血是為著遮罪。(4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