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14節 注1
  在會幕獻燔祭,豫表在召會聚會中將基督獻給神。各種燔祭(3~910~1314~17)在大小和獻祭的方式上各有不同。燔祭的大小不同,不是表徵基督自己有什麼不同,乃是表徵獻祭者對基督的經歷、領會、認識和珍賞,在程度上有所不同。燔祭的頭兩類—公牛、以及綿羊或山羊—以相同的方式獻上,就是由獻祭者將供物豫備妥當;祭司的功用只是把血灑在壇的四邊,並且把供物的肉塊擺列在火上。然而,對於第三類供物,獻祭者僅僅將供物帶到會幕;所有其餘的事都是祭司作的。那些獻公牛或綿羊或山羊的人,表徵成熟的信徒,他們深刻、細緻的經歷並珍賞基督,並且有屬靈的能力以經過過程的方式獻上基督。那些獻斑鳩或鴿子的人,表徵在屬靈的年齡上年輕的信徒,他們對基督的經歷和珍賞有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