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章 15節 注1
  自死之物的血,表徵殺身成仁者的血,不能救贖我們脫離罪。惟有神在十字架上所壓傷(賽五三10)之耶穌基督的血,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(約壹一7。)
17章 15節 注2
  被野獸撕裂之物的血,表徵被如同野獸之野蠻人殺害犧牲者的血;這血也不能救贖我們脫離罪。惟有神在十字架上所審判(賽五三8)之耶穌基督的血,才能洗去我們的罪。(啟一5。)
17章 15節 注3
  這表徵凡以別的血代替主耶穌之血的,要對付他從前的行為,和他已往與宗教有關的所是,並要潔淨自己;否則他就要被定罪。

 吃不同的血,相當於根據對不同人物的信仰,所形成不同的宗教。神命定惟一的血,乃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;(約六53~55林前十16上21上;)惟一的信仰乃是相信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。(見羅一5注4。)
17章 15節 注4
  不潔淨到晚上,表徵凡以別的血,就是以別的信仰,代替主耶穌之血的,必不潔淨,直到把這事對付乾淨,完全了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