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章 15節 注1
  在婚姻上神使丈夫與妻子成為一,以產生『屬神的後裔,』就是敬虔的兒女。
2章 15節 注2
  我們的靈是我們行為的源頭。神關切我們的靈,(亞十二1,)而我們必須留意我們的靈。(參徒二四16羅八4~6林後二13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