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1節 注1
  即大利烏西斯塔庇斯,於主前五二一至四八六年統治瑪代波斯帝國。見拉四524五3六12。此大利烏與但九1十一1的大利烏不同,也與尼十二22者不同。
1章 1節 注2
  意,在指定的時候。
1章 1節 注3
  意,耶和華賜福。
1章 1節 注4
  意,耶和華記念。易多、比利家、和撒迦利亞這三個名字合起來的意義就是:在指定的時候,耶和華必賜福,耶和華必記念。

 撒迦利亞是在被擄時期,生在祭司家族裡。(尼十二141216。)他先是祭司,後成了申言者。約在主前五二○年,申言者哈該的時候,他與所羅巴伯一同回到猶大。(拉五1。)撒迦利亞和哈該鼓勵神的百姓,在所羅巴伯和約書亞的手下建造神的殿。約書亞是大祭司,代表祭司職分;所羅巴伯是王室的後裔,作猶大省長,代表君王職分。因此,神的殿是由君王職分連同祭司職分建造的。照樣,在建造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事上,也同時需要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。(彼前二59。)見拉五1注1

 撒迦利亞申言的中心思想乃是:耶和華記念祂受懲治的百姓,並且在列國執行神對以色列之懲罰卻有過度的行動,而使神的百姓受苦時,耶和華也同情祂的百姓。神使用列國懲罰以色列,但列國在執行神對祂選民的懲罰時作得太過。因以色列被神懲罰而受苦,神就差遣基督作祂的使者與他們同在,與他們一同度過被擄時期。(7~11。)祂也興起『匠人,』對付那些過度對付以色列的列國。(20~21。)藉著撒迦利亞這復興的申言者,神對祂受懲治的百姓說了熱切安慰和應許的話,說祂要將分散的以色列人帶回他們本國,使他們有復興和興盛時期的盼望。(12~17二1四14六9~15八1~23。)

 在撒迦利亞的申言裡,基督受差遣到以色列人那裡,在卑微的形狀裡作他們的王,(九9~10,)並作他們的牧人餵養他們,(十一7,)但是祂卻被憎嫌、(十一8、)被賣、(十一12~13、)受攻擊(十三7)並被扎,(十二10,)因而為他們完成救贖。(十三1上一8三9。)至終,基督要為以色列人爭戰,拯救他們脫離敵基督的手,使以色列全家得救。(十二1十四21。)在復興的時候,基督要作王管理全地。(十四8~111620~2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