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2節 注1
  耶和華的使者這名稱,主要是指神的兒子基督,受神差遣(參約八42)拯救祂的百姓脫離他們受苦的處境。(參士六12~22十三3~22。)根據2節和6節,耶和華的使者這位受差遣者,就是差遣者耶和華自己,(參亞二6~11,)而耶和華就是三一神。(615。)為了呼召並差遣摩西,差遣者神以受差遣者的身份向他顯現。(參約二十21。)見徒七30~31與注。
3章 2節 注2
  按照創三17~19,荊棘是因人的罪所招來咒詛的一部分。因此,荊棘象徵在咒詛下墮落的人。這裡的荊棘代表摩西自己這蒙救贖的罪人。火焰指神聖別的榮耀,這榮耀不許墮落的人直接接觸作生命樹的神。(創三24。)在荊棘中焚燒的火焰,表徵蒙神呼召的摩西雖然是在神咒詛之下的罪人,神聖別的榮耀卻在他裡面且在他身上焚燒。這事之所以可能,乃因基督的救贖(創三21四4)滿足了神聖別的要求,而除去了咒詛,讓神聖的火(那靈)得以眷臨並內住於荊棘(蒙救贖的罪人,)使火與荊棘成為一。(加三13~14。)荊棘被火燒著,卻沒有燒燬,這指明神自己,不是摩西,要作焚燒的『燃料。』(參羅十二11提後一7腓四13西一29。)摩西只是一個器皿,一個通道,透過他,神聖別的榮耀得以顯明。(參林後四7。)見11注1

 按照申三三16,這荊棘是神的居所。因著神團體的子民是祂實際的居所,(來三6,)這含示荊棘也是指神所救贖的人團體的實體。當那象徵以色列人作神居所的帳幕建造起來之後,夜間神榮耀的雲彩在其上,形狀如火。(民九15~16。)火在帳幕以上焚燒,表徵以色列人是團體焚燒的荊棘。召會作神的居所,也是焚燒的荊棘—三一神在蒙救贖的人裡面和身上焚燒。(路十二49徒二3~4。)藉著神聖別烈火的焚燒,從前被咒詛而蒙了救贖的荊棘,變化成為神的居所。這就是神的經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