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章 13節 注1
  直譯,走過去歸於那些被數點之人的。下節者同。
30章 13節 注2
  作為舉祭的半捨客勒銀子,豫表神的子民所經歷並付出作為遮罪銀的升天基督。為著屬靈的爭戰,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必須達到最高點,就是與祂一同坐在諸天界裡。(弗二6六12。)我們若在自己裡面而不在升天的基督裡爭戰,就會遭受屬靈的災殃。(12。)見弗六10注3

 遮罪銀的數額是半捨客勒,指明神在這件事上的要求並不太高。後來在以色列人中間,這半捨客勒稱為殿稅或丁稅。(太十七24~27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