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章 36節 注1
  祭司分別為聖的七天,(35,)每天要獻一隻公牛為贖罪祭,指明我們若要作祭司事奉神,就該在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天,都把基督獻給神,作我們的贖罪祭。(參30注1。)見14注1
29章 36節 注2
  直譯,使一隻公牛成為罪。(參林後五21。)
29章 36節 注3
  祭壇乃是藉著其上所獻為著遮罪的燔祭之血得以潔淨,也是藉著油的膏抹得以分別為聖。祭壇分別為聖以後,就成為至聖,凡獻在壇上之物也就自然成為聖。(37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