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章 21節 注1
  在亞倫和他兒子們身上,並他們的衣服上彈血和膏油,使他們分別為聖,表徵神用基督救贖的血和復合的靈(膏油—三十22~33,)灑了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和我們的行為(衣服,)將我們分別出來,使我們聖別歸給祂。血含示了結與救贖,膏油含示新生的起頭,新的開始。祭司被了結,蒙救贖,並且有新生的起頭,就有了新的開始,藉此才能事奉神。(參羅七6。)

 在7節,亞倫未經彈血就受了膏,這豫表神在救贖之外膏了基督。(詩一三三2。)這裡需要第二種受膏,就是用膏油和所灑的救贖之血的受膏,因為亞倫和他兒子們並不像基督,他們乃是有罪的。這裡先題起血,指明我們必須先有救贖的血,然後才能有分於施膏的靈。有血洗淨的地方,才有那靈的膏抹。見三十25注226注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