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章 36節 注1
  或,一朵花。金牌就是聖冠,(二九6,)是一個冠冕,或一朵花。
28章 36節 注2
  聖就是神在祂純淨神聖性情裡的自己,在此由純金所表徵。成為聖別乃是有神聖的性情作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成為像神一樣聖別。(見羅六19注2。)刻著歸耶和華為聖,指明整個祭司體系都是聖別歸主的,分別出來歸與主,並且為主所浸透。

 在關於祭司衣服的結語中,(36~43,)兩個主要的材料—金和麻,表徵神性裡的聖和人性裡的義。因此,祭司的衣服乃是聖的彰顯,為著榮耀,也是義的彰顯,為著華美。事奉神的祭司對神必須彰顯聖的美德,對人必須彰顯義的美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