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章 30節 注1
  意,光,照明物。烏陵是一種照明物,安在胸牌裡面十二塊寶石底下,能裝油以供燃燒,而用以燃燒這油的火是來自祭壇。烏陵有十二個照明物,每一個照亮胸牌上十二塊透明寶石中的一塊,使寶石能發出光來。(David Baron, 巴倫。)烏陵豫表基督作為光,照明者,(約八12弗五14,)藉著那靈(油)和十字架(來自祭壇的火)而照耀。
28章 30節 注2
  意,成全者,完成者。胸牌十二塊寶石上的名字,僅包含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中的十八個。其餘的四個字母安在土明上,使土明成為成全者,完成者。(David Baron, 巴倫。)藉著烏陵照亮個別的寶石,全部二十二個字母就可用來拼出單字和句子。土明豫表基督是成全者和完成者。(來十二2。)基督是屬靈的字母,為著書寫,(參21注1,)也為著完成。烏陵和土明一起豫表基督是神的見證人,神的見證,(啟三14,)是神對祂子民說話的憑藉。(來一2。)在新約,烏陵和土明的實際乃是調和的靈,就是神揭示的靈(聖靈,)內住於我們接受的靈(我們重生之人的靈。)(羅八414。)
28章 30節 注3
  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,胸牌就不僅作為記念,也成為決斷的胸牌。在這裡以及申三三810,神的決斷(典章)指神的律法及律法的判定和決斷,(見路一6注4,)與烏陵和土明有關。按照舊約,烏陵和土明加到胸牌上,是神對祂子民說話的憑藉,向他們指明祂的引導。(見30串珠a。)神藉著胸牌所給的引導,總是與決斷有關。神的律法包括祂的決斷,而這些決斷成了神的引導。在屬靈的經歷中,我們要知道神的引導,就必須審判凡出於肉體、己、舊人和世界的一切。在羅八14那靈的引導,就是神藉胸牌所給之引導的實際,出自該章1~13節所有的決斷,也是這些決斷的總和。(見該章14注2。)

 神乃是藉著胸牌說話作為祂的引導,這表徵神藉著召會使祂的子民認識祂的引導。主若要藉著胸牌及烏陵和土明說話,就需要製作胸牌,有十二塊寶石刻著以色列人的名字,也需要大祭司把胸牌帶在胸前(心上。)同樣的原則,神今天要藉著召會並基督作照明者(烏陵)和成全者(土明)而說話,就需要召會建造起來,有眾信徒成了變化並透亮的寶石,刻有基督作屬靈的字母,(林後三3,)也需要帶領者把召會擔負在心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