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章 1節 注1
  用以作壇的皂莢木,表徵那人耶穌,(提前二5,)作我們的代替,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。皂莢木是約櫃(二五10)和祭壇的素質和本質,表徵惟有構上約櫃之標準的那一種人性,就是耶穌的人性,才能作我們的代替,拯救我們。
27章 1節 注2
  位於帳幕外院子的燔祭壇,豫表基督的十字架。(來十三10。)
27章 1節 注3
  祭壇是四方的,表徵那人耶穌是正直、完全、毫無缺點的,因此彀資格作我們的代替和救贖主。(見可十二37注1。)
27章 1節 注4
  五是負責任的數字,五乘五表徵基督在十字架上負完全的責任,滿足神一切公義、聖別、和榮耀的要求。見創三24注1
27章 1節 注5
  這裡三這數字表徵三一神。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,不是僅僅由主耶穌基督自己完成的,乃是由三一神完成的。神聖三一的三者都參與救贖的完成。(來九14太二七46西二14~15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