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章 8節 注1
  將血灑在百姓身上,指明立約的一方,就是以色列人,是有罪的,而另一方,就是神,願意赦免。(參來八12九22。)
24章 8節 注2
  在6節和8節,獻在壇上之祭牲(5)所流的血,豫表基督的血,乃是為著救贖、赦罪並洗罪。(弗一7彼前一18~19太二六28來九22約壹一79。)這血也立定神和祂子民之間的約。因此,血在這裡稱為『立約的血。』這血使神的子民,就是蒙了救贖、赦罪、和潔淨的墮落罪人,得以進到神面前,就是進到神自己裡面,並留在那裡,被祂注入,而被構成柱子,作神所是活的見證、活的描繪。(9~18三四28~29利十六11~16,參來十19~20。)最後,基督的血,就是新約的血,(太二六28路二二20,)把神的子民引進新約更美的事裡,神在這約裡,將新心、新靈、祂的靈、和裡面生命的律(指神自己及其性情、生命、屬性和美德,)賜給祂的子民。(耶三一33~34結三六26~27來八10~12。)至終,新約的血,就是永約的血,(來十三20,)將神的子民領進對神這生命樹和生命水的完滿享受裡,從今時直到永遠。(啟七1417二二1~21417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