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章 2節 注1
  人際關係的第一條典章是論到主人和奴僕。這指明我們要履行律法的典章,就必須願意犧牲自己,服事別人。遵守律法需要有奴僕的靈、愛和順從。(太二十26~27二二36~40約十四31羅十三8~10加五13~14。)這幾節裡的奴僕乃是豫表基督,祂倒空自己,取了奴僕的形狀,降卑自己,犧牲自己來服事神和神的子民。(腓二5~8太二十28弗五225。)
21章 2節 注2
  奴僕在安息年得釋放,表徵受罪轄制的墮落之人,(羅七14,)得以被那作神安息的基督所釋放。(約八36,見來四9注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