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章 1節 注1
  直譯,行程。
17章 1節 注2
  以色列人吃嗎哪,滿足了他們的飢餓之後,(十六,)還需要喝活水,解他們的乾渴。在肉身的生命和屬靈的生命裡,吃喝總該是並行的。在聖經開頭,乃是先題生命樹和嗎哪,後題生命水,(創二9~10出十六414~15十七6,參約六31~35七37~39,)這指明在我們屬靈生命的起頭,我們在基督的話裡吃基督,(耶十五16太四4約六63,)結果就有那靈作為活水在我們裡面湧流。然而,到了聖經末了,乃是先題生命水的河,後題生命樹,(啟二二1~2,)並且生命樹是長在河裡,(意即在河裡傳輸,)這指明當我們在屬靈的經歷上長進時,作湧流之河的那靈就將話的供應(嗎哪)帶給我們。這含示在神聖的觀念裡,吃至終是包含在喝裡面,並且喝比吃更重要。

 聖經中關於人與神關係的基本原則是:人需要吃喝神。藉著吃喝,我們這些蒙神揀選的人就將神接受到我們裡面;藉著我們吃喝祂,神就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,在生機上與我們成為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