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章 1節 注1
  本書末了四章,論到耶和華不變的愛與以色列的頑梗不貞相對。整卷何西阿書描述以色列為耶和華的妻子。(二719。)但摸到神永遠長存且不變的愛時,卻稱以色列為神的兒子,(出四22~23,)指明在神眼中以色列有父的生命。(參一10注3。)神永存不變的愛不像丈夫對妻子情感上的愛,乃像父親對兒子生命裡的愛。一面,神愛我們,以我們為祂的妻子,主耶穌是我們的丈夫;(約三29林後十一2;)另一面,神是我們的父,我們是父的兒子。(加三26四6。)

 神雖然是愛的神,但祂也是純潔、公義的神。祂不能容忍任何的不潔或不義。在神子民中間無論何處發現這些事,神就進來懲治他們。然而,神的子民在被神懲治時,還是為神所愛。(參來十二6啟三19。)神永遠長存的愛(耶三一3)總是得勝的。雖然我們有失敗和錯誤,神的愛終必得勝。(參羅八35~39。)
11章 1節 注2
  這含示基督作為神的兒子,與以色列人聯合,為神所愛,並且被神從埃及召出來。(太二13~15。)這指明雖然以色列變得極其邪惡,基督仍然要藉著成為肉體,作一個真以色列人,生機的與以色列成為一。基督在作為神的兒子這事上,使自己與以色列聯合。

 本節含示基督是神的兒子,也含示所有蒙神揀選的人藉著生機的與基督聯結,成為神的眾子。(參羅十一17加三26注1。)這是可能的,因為基督是神的兒子有兩方面:一面祂是神的獨生子,一面祂是神的長子。在永遠裡,基督是神的獨生子,(約三16約壹四9,)只有神性,沒有人性。因此,祂是獨一的。然而,有一天,基督成為肉體來作人,穿上人的性情,使自己與人性聯合。(約一14。)在十字架上,祂完成了包羅萬有、代替的死,然後進入復活。在復活裡並藉著復活,祂在祂的人性裡為神所生,成為神的長子,兼有神性和人性。(徒十三33羅一3~4與注。)因此,基督不僅從永遠就是神惟一的獨生子,在成為肉體之後並藉著復活,祂又在另一個意義上,即在成為神長子的意義上,成為神的兒子。(來一5~6。)不僅如此,在基督的復活裡,祂一切的信徒也為神所生,得蒙重生,(彼前一3,)成為神許多的兒子,(來二10,)基督許多的弟兄,(羅八29,)作基督的肢體,以構成祂生機的身體。這一切都含示在本節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