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17節 注1
  在神對以色列的審判中,神憐憫祂的百姓,給他們許多供備:(一)神在祂的憐憫裡設立了像以西結這樣的守望者,來警戒百姓;(三三7;)(二)神在施行審判之前,打發祂的使者把尋求祂的人,就是那些為耶路撒冷城中一切犯罪、邪惡之事歎息唉哼的人,都標示出來,使他們不至被殺害;(九4;)(三)神在那些被擄分散的人當中,保存並留下一些余剩的人;(六8~9;)(四)神自己來作祂被擄並分散之百姓暫時的聖所;(十一16;)(五)神應許那些在被擄中的人,有一天祂要帶他們回自己的地,(十一17,)在豫表復活升天之基督的以色列高處山上事奉祂;(二十40;)(六)為著祂百姓的盼望和鼓勵,神豫言基督要來作嫩枝,成為香柏樹,(十七22~23,)作猶大的權杖,(二一10,)作那應承受以色列國者,(二一27,)作以色列家的角,拯救他們脫離一切的欺壓和轄制。(二九21。)神審判以色列人最終的結果,乃是使他們轉向基督,得著基督,好叫基督能作他們的一切。(亞十二10啟一7。)因著與基督聯結,以色列就要由卑微升為至高,有基督作權柄,超過地上的列國和政權。因著基督,以色列國要得著復興,基督要作他們的君王。(賽二2~4與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