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章 6節 注1
  『耶和華我們的義』指神性裡的基督,『公義的苗』(5)指人性裡的基督。這裡的名指明,基督作為大衛的後裔不僅是人,也是耶和華,就是那位創造天地、揀選亞伯拉罕、建立以色列族的,祂是大衛的主,就是大衛稱祂為主的。(太二二42~45,參啟五5二二16。)基督來作為苗,乃是耶和華自己成為神選民的義。
23章 6節 注2
  這裡『我們的,』指明基督與我們成為一,作我們的義。(林前一30林後五21。)基督基於祂的救贖,成為我們的義。基督是公義的苗,(5,)在肉體裡來,作大衛的後裔,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,為要洗去我們的罪,並完成救贖。(弗一7來九22彼前一18~19。)我們有了祂的救贖為基礎,就能信入祂而蒙神赦免,(徒十43,)神就能稱義我們,(羅三2426,)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,而給我們穿上義袍。(賽六一10。)這乃是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基督(西二9)開了一條路,使祂能進入我們裡面,作我們的生命,(西三4上,)我們內裡生命的律,(三一33,)和我們的一切,而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全人裡面,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。
23章 6節 注3
  以色列的邪惡為基督豫備了路,使祂進來作他們的義。雖然以色列離棄神去隨從偶像,(二13,)邪惡得無法醫治,(十三23十七9,)但因著神的憐恤、慈愛、信實和永遠的愛,(三一3哀三22~23,)神絕不放棄蒙祂揀選卻岔開的子民。祂在定罪、懲罰、懲治以色列時,定意要成為肉體,作大衛的苗,使祂能成為祂子民的義。基於基督作為耶和華來成為他們的義,邪惡的以色列族必能得著恢復。至終,以色列要彰顯基督—他們的義,作他們的中心(他們的所是)和他們的普及(他們的彰顯。)這彰顯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。(啟二一1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