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章 1節 注1
  1~3節說到耶和華的受膏者基督兩次來臨的職事。正如路四16~22上所指明,(見該處注,)本章1~2上是說到基督的第一次來臨,在此祂的職事是要宣揚恩典的福音。2下~3節說到基督的第二次來臨,在此祂的職事是要為以色列人伸冤,使他們得以復興。關於基督作耶和華受膏者的豫言,在基督第一次來臨時得了豫嘗的應驗,帶來恩典時代,就是耶和華悅納人的禧年,也就是新約的禧年,(見利二五10注1二段,)結果使召會得以產生並建造。這豫言要在基督第二次來臨時,才得著全享的應驗,為使以色列得復興,而達到新天新地。(六五17六六22。)

 基督的來臨分兩個部分和兩個時期。基督第一次來臨,是來將自己供應、分賜到跟從祂的人裡面。藉此,祂完成新約的職事,把三一神分賜到在祂職事下的門徒裡面,這些門徒大多是猶太人。基督第一次來臨的這職事,為祂的第二次來臨立下堅固的根基。祂第二次來臨的時候,主要是在外面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他們的環境,並帶進他們的復興。(亞十二十四。)這復興要擴展而將神的一切造物包括在內。(二2~5十一6~9三十26三五1~10六五25。)這復興的時期要延續一千年,就是千年國。(啟二十2~7。)

 在神眼中,基督兩次的來臨乃是基督從神臨到人類這獨一來臨的兩面。因此,在以賽亞的豫言裡,這兩次的來臨就像兩座山峰,從遠處看像是一座。為此,以賽亞將基督的第一次來臨和第二次來臨看作是合在一起的。
61章 1節 注2
  當基督第一次來臨時,耶和華的靈在祂身上;(太三16路四18上;)當祂第二次來臨時,這靈也要在祂身上。當主耶穌第二次來臨時,顯著的意義乃是主耶和華的靈在祂身上,以賽亞在此特別加上『主』這辭。
61章 1節 注3
  或,(眼睛)得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