賽
53章
3節
注1
基督『這人主要的不同點,乃是祂的一生滿了痛苦的際遇。』(Keil and Delitzsch, 科爾和戴理茲。)基督是完整的神,由耶和華的膀臂,(
1
,
五一9
,
五二10
,)就是神的能力,(
林前一22~24
,)所表徵;祂在祂的成肉體裡,(
約一1
,
14
,
提前二5下
,)成了完全的人,由多受痛苦的人所表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