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3章 3節 注1
  基督『這人主要的不同點,乃是祂的一生滿了痛苦的際遇。』(Keil and Delitzsch, 科爾和戴理茲。)基督是完整的神,由耶和華的膀臂,(1五一9五二10,)就是神的能力,(林前一22~24,)所表徵;祂在祂的成肉體裡,(約一114提前二5下,)成了完全的人,由多受痛苦的人所表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