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3章 10節 注1
  直譯,祂的魂。下節者同。
53章 10節 注2
  基督自願成了為著罪的祭,這不是指贖罪祭,(利四,)乃是指為著全部的罪—為著過錯、錯誤、罪愆、過犯、惡行和罪孽—的祭。(約一29。)
53章 10節 注3
  10下~11節是指在復活裡的基督。這裡的後裔是團體的後裔,就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,由基督作那一粒麥子而死,並藉著祂繁增的復活所產生的許多子粒,就是所有的信徒所組成的。(約十二24彼前一3。)基督作耶和華的僕人,乃是復活的賜生命者,就是賜生命的靈,(林前十五45林後三617,)產生了一個後裔,以建造祂的身體作祂的延續,使耶和華喜悅,並使基督得滿足。
53章 10節 注4
  今天基督乃是藉著活在祂的信徒裡而延長祂的年日。(加二20,見徒二八9注1。)祂的信徒作祂的身體,就是祂的延長。
53章 10節 注5
  神的喜悅(弗一59腓二13)乃是要看見許多兒子,由祂而生,成為基督的肢體,構成召會作基督的身體,就是基督團體的彰顯。這完全在於基督的死與復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