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章 2節 注1
  本節清楚啟示,救恩就是神自己。在新約,主耶和華是救恩,就是耶穌,成肉體的神。(太一21路二30。)
12章 2節 注2
  主,希伯來文, Jah, 亞,是耶和華的縮寫。
12章 2節 注3
  力量和詩歌都指明經歷。神的救恩給我們經歷時,就成了我們的力量,至終成了我們的詩歌,我們的讚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