賽 11章 2節 注1
  耶和華的分枝全然是那靈的事。基督從那靈而生,(太一18,20,路一35,)意即祂是由那靈作祂神聖的素質所構成。再者,祂乃是為那靈所浸,所膏。(太三16,路四18,)那靈一直與祂同在,與祂是一。(路四1,14,十21,約一32,太十二28。)祂憑那靈行動,過一種在那靈裡、同著那靈、藉著那靈、並經過那靈的生活。在祂的人性生活裡,那靈帶著本節所題的一切屬性得以顯出。因此,那靈乃是基督的實際。(約十四16~20,林後三17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