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章 11節 注1
  基督的佳偶願意從一地到另一地寄居(在村莊住宿,)為要與她良人一同完成那為著全世界(田間)的工作。這指明她在完成主工作的事上,不是分門結黨的。她把工作開放,使別人能到那裡來寄居,她也能往別處寄居。這是保守一個身體裡的一個工作。

 有分於主的工作,不是為主作工,乃是與主同工。(林前三9上林後六1上。)我們要與主同工,就需要在生命裡成熟,需要與主是一,我們的工作也必須是為著祂的身體。書拉密女是所羅門的配偶,照料所有的葡萄園,(八11,)就是全地的眾召會和眾信徒。這指明我們的工作該為著身體,不只為著一個城市。我們必須有一種為著全世界的工作。這就是保羅所作的,他建立眾地方召會,然後作工,使眾地方召會成為基督身體完滿的實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