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章 1節 注1
  1~5節的說話者不是所羅門,也不是書拉密女,乃是第三者,表徵那靈。那靈與基督是一,(林後三17,)也與信徒是一。(啟二二17。)因此,這第三者說話,好像兩者在說話。

 所羅門是許多葡萄園的主人,(12,)這些葡萄園需要許多工作。到這時候書拉密女必須成為所羅門的同工。這指明愛基督的人至終需要分擔主的工作。他們彀資格作這工,乃在於得著神聖生命一切屬性的裝備。本章1~5節是那靈追述佳偶的美德,陳明基督秀美的佳偶一幅美麗的描繪,從腳到頭,都是她所愛之基督的彰顯。(參六4~10。)這樣的美德是她在神聖生命裡成熟的記號,使她彀資格有分於主的工作。(參林後一12二14~17十一10上帖前二1~12。)

 王女,指明愛基督的人該在祂君尊的生命裡達到成熟,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。(羅五17。)這使她有資格分擔主的工作。
7章 1節 注2
  直譯,腳步。
7章 1節 注3
  這裡那靈追述她的美麗在於傳揚福音(腳在鞋中—羅十15,)以及她藉著靈神技巧的變化工作(珍寶—林後三18,)得著站立的能力(大腿。)